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组织申报 2022-2023 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浙海大学生〔2022〕16 号)要求,结合船舶与海运学院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现将我院评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请全院师生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1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到定海校区教学楼427办公室陈浪老师处反映或致电学院纪委何晔老师,联系电话:0580—2551425。
船舶与海运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