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组织评选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浙海大学生〔2022〕5号)《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关于印发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海大船运〔2021〕13号)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工办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拟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如下:
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请全院师生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
如有异议,请到定海校区教学楼427办公室陈浪老师处反映或致电学院纪委何晔老师,联系电话:0580—2551425。
船舶与海运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