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一)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船舶与海运学院船舶与海洋程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通过我院资格审核、进入学校公示入围名单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综合考核。
(二)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 硕士学生证原件;
4.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 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6.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资格审查地点:浙江海洋大学长峙校区工科楼227会议室
三、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外语水平测试(面试)、基础知识测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综合能力(面试)。
(一)外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场考生考查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与专业英语表达能力,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基础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测试科目如下:
船舶与海洋工程:现代测试技术。
基础知识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课程掌握情况及专业修养水平,各个研究生方向专业课测试科目如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计算流体力学。
轮机工程:动力装置控制与仿真技术。
深海技术与装备:深水油气开发装备与技术
专业课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面试考核,主要结合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满分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六)其他
1. 综合考核每生面试时间50分钟,其中每个考生外语水平考核时间10分钟;基础知识测试10分钟;专业知识测试10分钟;综合能力测试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5分钟,考生陈述采用“PPT”汇报答辩方式进行,“PPT”内容包含个人简介、硕士期间的学习科研情况、科研创新能力、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2. 严格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
3. 博士生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4. 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上午8:30-15:30
面试地点:浙江海洋大学长峙校区新教学楼B212
候考室:浙江海洋大学长峙校区新教学楼B209
四、综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
1. 5月16日下午14:30考生到校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2. 5月17日上午8:00到候考室新教学楼B209抽取面试顺序。
3. 5月17日上午8:30进行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
4. 考生参加考核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该生综合考核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5. 考生需签《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于面试前在候考室将纸质版交给工作人员。
五、录取
1. 学院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和招生计划,依次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顺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不予录取。
3.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核结束后,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审核。
六、其它说明事项
1.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申请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七、考生咨询
学院咨询电话:0580-2556243
学院监督电话:0850-2037235
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