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海燕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海大办发〔2022〕45号)文件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申请、学工办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选我院本科生A19轮机2班刘琴以团队形式参评“海燕奖学金”(团队成员:船舶与海运学院A19轮机2刘琴、A19轮机3林青山,水产学院A19资环2吴雯艳,信息工程学院B19数学2汪星羽)
现予以公示,请全院老师和同学予以监督,公示期: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石老师,办公电话:0580-2550082,移动短号:670466;
学院纪委:何老师,办公电话:0580-2551425,移动短号:666405。
船舶与海运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