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开展2022-2023 学年“海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船舶与海运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本科新生个人申请、班级内部评议、学工办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现将我院初评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号 |
1 |
吴*娴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92204****9 |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到定海校区教学楼427办公室陈浪老师处反映或致电学院纪委何晔老师,联系电话:0580—2551425。
船舶与海运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