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开展2022-2023 学年“海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结船舶与海运院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本科生个人申请、班级内部评议学工办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现将我院初评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序号

姓名

专业

学号

1

*娴

能源与动力工程

92204****9


公示时间:2022916-922日。

如有异议,请到定海校区教学楼427办公室陈浪老师处反映或致电学院纪委何晔老师联系电话:0580—2551425。

船舶与海运学院学工办

2022916


上一篇:关于船舶与海运学院2022-2023学年资助对象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下一篇:浙江海洋大学船运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