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关于组织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浙海大学生[2021]8号)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工办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学院拟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如下:
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请全院老师和同学予以监督,公示期: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10月28日16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0580-2550347,移动短号:661200;
学院纪委:何老师,办公电话:0580-2551425,移动短号:666405。
船舶与海运学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