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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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和中坚力量,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支重要队伍, 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组织的运行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以促进学生干部成长、促进学生工作为目标,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全面实施和推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程,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努力塑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学生干部队伍。

   二、学生干部的职责

   (一)院级学生组织干部职责

   根据学院的学生工作计划,协助学工办做好学生日常思政教育和组织管理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内情外报、外情内达;组织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丰富的校园活动;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根据各组织的章程或规定,开展组织内的各项工作。

   (二)班级学生干部职责

   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学院有关学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点,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向学院反映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和意见,组织班级集体活动;争创“优秀班集体”,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舍风;协助学校、学院做好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做好评优评奖、贫困生资格认定、团内推优、寝室安全卫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学生干部队伍管理

   (一)学院学生干部的界定

   1.院级学生组织的干部: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委员,分团委、学生会、阳光分会、三自委员会、心理委员会各部门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社团中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半军事管理中的教官助理,学生党支部委员。

   2.班级学生干部:班级班委、团支委成员,寝室长。

   (二)学生干部的选拔和聘用

   1、学生干部聘用的基本条件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品行端正,富有奉献精神和工作热情,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0%,没有不及格课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所在寝室卫生达标。

   2、学生干部的选拔产生

   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的选拔聘用工作由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由班主任组织实施。选拔聘(任)用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分团委、学生会委员按照团学组织的章程,由团代会、学代会选举产生。团代会、学代会召开当年任期的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一般由委员兼任。

   (2)团代会、学代会闭会期间,院级学生组织在每年的5-6月,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聘用公示、试用期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学生干部。每届任期一年。

   (3)班委每年换届1次,每届任期一年。一般要求在每年的9月份,以公开竞选方式,通过班级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班委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班长、学习委员、安全卫生委员、心理委员、文体委员;团支部委员按团章规定的程序产生;寝室长由各寝室成员推选产生,楼层长通过报名推荐、面试选拔等环节产生。寝室长与楼层长不限任期,如期间由于寝室调整或个人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可作个别调整。

   (4)半军事管理中的教官助理由学院军事教官根据学生的各项素质表现,择优选拔产生。

   (5)学生党支部委员的产生依照《党章》等相关规定。

   (6)学生干部在学院的不同学生组织中不得兼职,但在班级兼职不受限制。院级学生干部均应参加所在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各项活动。

   3、学生干部的聘用

   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的聘用意见由学院学工办作出,聘用名单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后公布。班级学生干部的任用决定由班主任作出,并报学工办备案。

   任期结束时,经考核合格的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由学院颁发聘书,由学工办作出工作鉴定;班级学生干部由学工办出具任职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和鉴定记入学生档案。如任期未满,中途主动辞职或者被撤职的干部,则不能将干部经历记入档案。

   四、学生干部的培养

   (一)开展学生干部轮训

   每次换届之后,学院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安排政治理论、文明礼仪、团队建设、人际交往、活动策划、学生干部工作规范、拓展训练等课程,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支持学生干部大胆开展工作

   在辅导员指导下,赋予院级学生干部在其负责领域的自主决策权,鼓励学生干部独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其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和提高。班主任应大力支持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

   (三)开展学生干部经验交流活动

   邀请工作经验丰富、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作经验介绍,开展学生干部之间的交流研讨活动;组织学生干部到兄弟院校交流考察,扩大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四) 开展“推优”工作

   学院各学生组织可向学院学工办提出组织发展推优人选,学工办审议后再向学生干部对应的党支部推荐。

   五、学生干部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

   学工办在每年9月份开学后两周内对学生干部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等方面进行每学年一次的考核,根据学生干部的个人表现进行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院级学生干部测评由指导教师、同层级干部、部门干事和班级测评四方意见构成,班级干部测评由学工办、班主任、班级同学测评三方意见构成。学工办建立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将考评结果记入档案。

   (二)奖惩

   1、奖励

   在干部任职期间,考核结果作为所在组织及个人评优评先依据。凡经考核评为优秀者,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所有学生干部,学院授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同时有资格参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先进个人”,推荐参加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对于表现特别优秀和突出者,在推优入党、奖学金评定、外出考察交流等方面优先考虑。

   2、处罚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个人表现与干部身份不相称的事,引起不良反映者;本职工作不按时完成,工作态度不积极者。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并责成其书面检讨,取消评优资格:在组织工作中脱离集体,不服从组织管理,不尊敬老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传播谣言引起矛盾者;因责任心不足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影响者; 受口头警告两次者。

   (3)有以下情况者,撤销其一切职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因责任心不足导致重大工作失误者;受通报批评两次者。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将不颁发聘书。

   附件:港航与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分标准

 http://ghxy.zjou.edu.cn/main/uploadfile/2013/0604/2013060412575767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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